1、大家期盼的第八批補貼目錄沒有了!
光伏人都知道,想要領取補貼,必須得進入補貼目錄,截止到現在,補貼目錄只公布了前7批,也就是說,2016年3月份之后的項目一直在翹首等待第八批目錄,而如今這個征求意見稿告訴大家,不要等第八批了!
但這不意味著2016年3月份以后并網的項目沒有補貼了,而是可以申請進入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,只不過這個清單由電網企業根據三部委制定的規則認定和公布。
2、誰能領補貼,以后電網說了算。如剛才所說,過去補貼目錄由財政部公布,現在權力轉給電網了。
同時,征求意見稿明確,進入補貼項目目錄需要符合幾個條件:納入年度規模管理范圍(有指標)、上網電價獲物價部門批復、并網時間符合要求、相關手續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平臺審核通過,缺一不可。其中,光伏扶貧、自然人分布式以及自愿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等項目可優先撥付資金,已經進入1-7批目錄內的項目直接列入電網企業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。
此外,該文件要求補貼資金按年度撥付的原則,由財政部根據年度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預算、補助資金申請情況及基金入庫情況,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國家電網、南方電網和省級財政部門,由電網企業按照目錄優先順序兌付補助資金。
電網企業收到補助資金之后,一般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,按照目錄優先順序及結算要求及時兌付給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。征求意見稿中要求電網企業應按年對補助資金申請、核查、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,核查結果不合格的項目,應在當年暫停補貼發放。
對于這樣一份征求意見稿,消息爆出來之后,圈內討論紛紛,總體上的共識如下:
1、在補貼兌付流程優化之后,可以預見的是,原則上補貼資金將每年發放一次,提高了補貼發放頻率,補貼發放終于有譜了!
2、有利于2019年及之后參與競價的項目,可以明確的是這部分項目的補貼資金將按照年度及時發放。
3、此前未進入前七批目錄的合規項目,統一進入補貼名單,由電網按照三部委定的規則,確定補貼發放順序。
4、但是,對于2019年之前未進入補貼目錄的約128GW光伏電站甚至是已經進入1-7批補貼目錄的52GW光伏電站項目,拖欠的補貼何時到位,仍是一個未知數。
5、此次征求意見稿并沒有解決補貼資金來源問題,只是重新確定了下補貼發放流程,并沒有解決補貼拖欠的根本問題,但可緩解當下矛盾。
6、總體上來說,這算是個利好消息。